详细说明
北京模具行业协会成立与1982年,是由企业自愿结成的全市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市。
协会宗旨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恪守公益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诚实守信,规范发展,提高社会公信力。负责人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保持良好个人社会信用。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本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业务范围
开展行业协调、信息交流、技术攻关、专业培训、咨询服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编辑专业刊物。
(一)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行业现状、研究行业发展方向,提出行业发展的规划建议;
(二)研究行业发展的经济政策,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修订和宣传、贯彻模具标准和技术文件,不断提高模具工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与标准化、专业化、国产化、商品化水平;
(四)组织行业技术经济信息网络,搜集整理国内外有关信息资料,分析研究进行交流,提供信息服务;
(五)开展行业调查研究,进行模具市场的调查预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技术咨询,组织举办模具展,交流推广模具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企业改革与管理经验;
(七)沟通行业内外各种关系,开展国内外模具行业的技术经济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模具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组织院校、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工作;
(九)加强会员与行业的诚信自律,严格遵守行业行规;
(十)编辑出版会刊及有关资料;
(十一)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开展有益于行业发展的其它活动,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过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