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贯彻落实政府有关的政策、法规,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信息咨询工作。 调查、研究本行业产业与市场, 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 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行 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做好政策导向、信息导向、市场导向工作;
(三)参与制定光伏行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四)促进光伏行业内部及与其他行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会员单位之间的关系;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和组织订立行规行约,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广泛开展产业、 技术、 市场交流和学术交流活动。 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 组织举办本行业国内 外产业、技术及市场发展研讨会和产品展览会,为企业开拓国内外两个市场服务;
(七)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中国光伏行业利益、形象,积极 应对国际纠纷;
(八)组织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在行业内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
(十)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专业刊物;
(十一)开展有益于光伏行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十二)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组织架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对理事会负责。秘书处是协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协会运行和日常工作,下设综合办公室、行业发展部与会员工作部、宣传与对外联络部4个职能部门,地点设在北京。为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光伏产业以及会员单位的发展,增强协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协会邀请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杨学山副部长担任名誉理事长,并设立了顾问委员会,主要由关心、支持光伏行业的领导同志担任;设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由光伏业界的院士、专家、学者担任。在协会以后的发展中,将视会员所属行业领域、数量以及工作需要设立各分支机构。